浙江京新药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14.47元/股

2025年5月2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4.80元/股(含),调整后为不超过14.47元/股(含),该调整自2025年5月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1月8日,浙江京新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当时设定的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0元/股(含)。按此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351万股 - 2,70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 3.14%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回购方案进行了调整,不过公告中未详细说明此次调整因何而生变化。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影响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需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此次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80元/股(含)调整为14.47元/股(含)。

调整后,鉴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0万元(含),不超过7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47元/股(含)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2,419万股 - 4,83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1% - 5.6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其他事项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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