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焕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焕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相关补选工作。王焕军先生原定任期为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焕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05%,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焕军先生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及其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焕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