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豪威集团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豪威集团”)发布聆讯后资料集,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该资料集显示,公司作为全球化 Fabless 半导体设计企业,凭借技术创新、多元化产品矩阵及灵活的业务模式,在全球半导体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此次赴港上市旨在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概况:全球领先的半导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豪威集团注册成立于中国内地,主营三大核心业务线:图像传感器解决方案、显示解决方案及模拟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汽车、医疗、安防及机器视觉、智能眼镜、端侧 AI 等新兴市场。作为 Fabless 企业,公司专注于产品设计与销售,与全球领先的晶圆代工厂、封装及测试服务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效降低资本支出,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并将资源集中于研发与技术创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按 2024 年收入计,豪威集团位列全球十大 Fabless IC 设计公司,且是其中三家具备全面业务线与强大设计能力的企业之一。在核心的图像传感器领域,公司 2024 年以 13.7% 的市场份额位居全球第三;其中汽车领域表现尤为突出,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 CIS 供应商,市场份额达 32.9%;智能手机领域亦位列全球第三,市场份额 10.5%,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发展历程丰富,2017 年 5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上市,2019 年收购全球领先的图像传感器公司豪威科技,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2023 年 11 月全球存托凭证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宽国际融资渠道;2025 年 6 月更名为豪威集团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彰显以创新型品牌为主导的发展战略。
业务与市场:多元化产品驱动多领域渗透
豪威集团的产品矩阵兼具技术深度与应用广度。图像传感器解决方案覆盖消费电子、汽车、医疗等多个高增长行业,其中 CIS 产品占该业务收入的 94% 以上;显示解决方案包含多种显示驱动产品,并持续布局汽车显示驱动领域;模拟解决方案则涵盖先进模拟集成电路及分立半导体,拥有丰富的车规级产品矩阵。此外,公司在中国建立的半导体分销网络,与设计销售业务形成互补,进一步深化客户合作。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近年屡有突破:2025 年 4 月推出搭载 LOFIC 技术的 OV50X 图像传感器,实现单次曝光 HDR;汽车领域陆续推出 OX08D10 等多款高像素 CIS,满足新一代 ADAS 和自动驾驶需求;医疗领域发布 OCH2B30 摄像头模组,助力 3D 口腔牙科扫描仪小型化;2024 年新增机器视觉部门,并发布 OP03050 等全新图像传感器,持续拓展新兴市场。
客户与供应商方面,公司终端客户包括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 OEM/ODM、汽车制造商、医疗设备公司等,2022-2024 年及 2025 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贡献收入分别为 55.2%、55.9%、51.0% 及 50.3%;供应商主要为第三方代工厂和封测服务商,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分别为 58.0%、61.0%、61.8% 及 62.4%,合作关系稳定。
财务表现:业绩稳步增长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资料集显示,公司近年业绩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分别实现收入 200.40 亿元、209.84 亿元、257.07 亿元;2024 年上半年及 2025 年上半年,收入分别为 120.94 亿元、139.44 亿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盈利能力方面,2024 年公司毛利率达 28.2%,2025 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至 29.6%;净利率同样稳步改善,2024 年为 12.8%,2025 年上半年增至 14.5%。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达 424.84 亿元,净资产 261.87 亿元,资产状况良好。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公司收入同比增长 15.1% 至 218 亿元,毛利同比增长 19.1% 至 64 亿元,净利润同比增幅达 35.2% 至 32 亿元,净利润率提升至 14.7%,业务增长质量持续优化。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4.00 元(含税),并于 11 月 24 日派付。
上市规划:拓展全球融资 聚焦核心战略
此次赴港上市,公司旨在进一步巩固业务分布及行业市场地位,吸引海外投资者及人才,为全球业务发展与扩充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根据资料集,此次拟发行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关键技术研发、全球市场渗透及业务扩张、战略投资及收购,以及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公司股权架构方面,虞仁荣先生、绍兴韦豪管理、上海清恩、青岛清恩及虞小荣先生构成单一最大股东集团,紧接上市前持有公司约 31.30% 已发行股本。上市完成后,该股东集团持股比例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调整,其中部分股东将受到六个月的处置限制。